趙鋰:全文強條《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解讀
導 讀:為適應國際上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通行的規則,國家標準主管部門提出制定全文強制性標準、逐步用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取代現行標準中分散的強制性條文,新制定標準原則上不再設置強制性條文。2021年9月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GB 55020-2021,該規范是給水排水行業三本全文強制性標準之一,適用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和維護。
關鍵詞:建筑給水排水系統;全文強制性規范;環狀布置;致病菌;非傳統水源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趙 鋰
原文標題:全文強制性國家規范《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GB 55020-2021);作者:趙 鋰;作者單位: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將刊登在《給水排水》2022年“水業導航”欄目。
為適應國際技術法規與技術標準通行規則,2016年以來,國務院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陸續印發《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意見》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強制性標準、社會團體制定自愿采用性標準的長遠目標,明確了逐步用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取代現行標準中分散的強制性條文的改革任務,新制定標準原則上不再設置強制性條文。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的技術性規定與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構成的“技術法規”體系。
2021年9月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發布了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GB 55020-2021以下簡稱“規范”)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實施。廣受行業關注的標準化改革的舉措終于有了實質上的落實。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體系中城鄉建設部分設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40項,以代替目前散落在各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目前已發布22項。
國家全文強制性規范分為建設項目規范與技術通用規范二類。建設項目規范是以工程項目為對象,以總量規模、規劃布局,以及項目功能、性能和關鍵技術措施為主要內容的強制性標準。從工程項目整體上進行約束,明確工程項目立項、建設、運行、拆除各階段的約束要求,保障國家方針政策有效落實,功能性能完善程度,質量水平滿足需求。技術通用規范是以技術專業為對象,以規劃、勘察、測量、設計、施工等通用技術要求為主要內容的強制性標準。從具體專業技術上進行約束,避免通用技術要求在工程項目類規范的重復,同時滿足政府實施監管的需求。在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體系中,項目規范為主干,通用規范是對各類項目共性的、通用的專業性關鍵技術措施的規定。
一、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實施原則
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具有強制約束力,其條文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公眾權益和公眾利益,以及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利用、滿足經濟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線要求,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維修、養護、拆除等建設活動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對于既有建筑改造項目(指不改變現有使用功能),當條件不具備、執行現行強制性規范確有困難時,應不低于原建造時的標準。對于推薦性工程建設標準,由于其是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配套的,是經過實踐檢驗的、保障達到強制性規范要求的成熟技術措施,一般情況下也應當執行。在滿足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規定的項目功能、性能要求和關鍵技術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選用相關團體標準、企業標準,使項目功能、性能更加優化或達到更高水平。推薦性工程建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要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協調配套,各項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相關技術水平。
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實施后,現行相關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同時廢止?,F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應及時修訂,且不得低于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F行工程建設標準(包括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中有關規定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不一致的,以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為準。
二、“規范”編制的原則
本“規范”按照“綜合化、性能化、全覆蓋、可操作”的原則,制定建筑給水排水系統的基本功能和技術性能的相關要求。有效發揮建筑給水排水系統的基本功能和性能,是制定本“規范”的重要目的。
2.1 國家現行標準及強制性條文梳理
梳理、分析現行工程建設標準及強制性條文,重點研究現行強制性條文的覆蓋范圍、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規范”中原則上應涵蓋所有現行強制性條文。強制性條文在不斷發展與充實過程中,存在強制性條文確定原則和方式、審查規則等方面不夠完善的問題,造成強制性條文之間重復、交叉、矛盾,以及強制性條文與非強制性條文界限不清等現象?!耙幏丁痹谘芯庪A段,重點對于一些條文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內涵不清晰、容易引起不同理解或在不同標準中相互矛盾的條文加以梳理,并在“規范”編制中給予明確。與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方面的現行標準及強制性條文見表1。
表1 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有關的現行標準及強制性條文
“規范”實施后,表1中序號前9項的國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相關強制性條文同時廢止,即這些條文(共計76條)不再是有效的標準條文,在工程建設中不需要執行。行業標準《公共浴場給水排水工程技術規程》(CJJ 160-2011)目前正在修訂中,再發布時其強制性條文也將廢止。
2.2 國家相關政府部門發文
研究并分析國家相關政府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在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方面關于安全、環保、節能、節地、綠色等方面的要求,并考慮將及其納入“規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編制過程中重點關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 114號)、《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建城 [2014] 275號)、《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城鎮節水工作指南》(建城函[2016] 251號)、《全民節水行動計劃》(發改環資[2016] 2259號)等政府發文。
2.3 借鑒國際發達國家技術標準的要求
研究并借鑒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建筑工程技術標準,主要以歐洲技術標準為對象,以英國技術標準為重點,特別是技術法規的編制模式、技術標準的內容和條文表現形式、實施方法等。英國體系由建筑法、建筑條例、建筑技術準則組成。建筑條例包括兩部分:建筑行政管理規定和技術規定。建筑行政管理規定是對建筑全過程的規定,從工程準備,規劃申請,規劃審查,開工許可、施工監理,隱蔽工程和專業工程如給水工程檢查,工程竣工驗收等各個階段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要求。技術規定涉及建筑工程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健康、衛生、環保和其他公眾利益等方面而達到的建筑的主要功能標準和質量要求。如《英國建筑條例(2010年版)》中的衛生工程、熱水安全及用水效率,排水與污水處理等章節;《澳大利亞建筑技術法規(2015)》中性能要求部分;《美國國際建筑規范(2015)》等,以提升工程建設標準國際化程度,但要考慮中國的實際國情。
2.4 落實國家發展戰略需求
為實現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住建部在《“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建標[2022]24號)中提出,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在“規范”報批過程中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按照國家城鄉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體系中規范完成的工程項目,應達到國家現行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中綠色建筑的基本級,即要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全部控制項條文的要求。與給水排水專業相關的控制項共有3條,全部在“規范”中予以體現。
2.5 系統性與完整性要求
將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工程作為一個完整的對象,應系統完整、可操作性強,并體現綜合性,為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提升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水平提供技術支撐?,F行國家強制性條文散布于各技術標準中,系統性不強的問題突出,需要補充完善一定的技術內容,以達到“規范”在邏輯性、系統性、完整性上的要求?!耙幏丁本幹七^程中考慮了各章節的系統性,解決了現行強制性條文是各現行標準中特定條文的匯編,不具有系統性與完整性的問題。
三、“規范”章節內容
3.1 “規范”總體架構
“規范”共計9章、27節,條文173條,其中來自國家現行強制性條文97條,通過與國外法規標準對比后確定的有18條,通過研究分析國家政府發文及市場監管需求后確定的有58條?!耙幏丁迸c現行的全文強制性規范在編寫體例上的區別是目次中無術語一章,而是將術語放到了編制說明部分。在國家工程建設標準體系中,各專業還需要制定相應的術語標準,建筑給水排水的術語標準為《建筑設備術語標準》,目前已完成報批稿?!耙幏丁睏l文中未采用現行強制性條文為2條,均來自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 50788-2012)。
3.2 “規范”條文
3.2.1 “規范”條文來源示例
(1)來自現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如“規范”3.3.3條:對可能發生水錘的給水泵房應采取消除水錘危害的措施。來自國家標準《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 50788-2015)第 3.3.5條。
(2)政府發文、監管及公共安全要求,如3.4.5條:公共場所的洗手盆應采用非接觸式或延時自閉式水嘴。
(3)借鑒國外規范、標準的條文,如“規范”4.3.2條:室內生活排水管道系統不得向室內散發臭氣或有害氣體。來自《澳大利亞建筑技術法規(2015)》第三卷性能要求中生活排水系統性能要求:應防止排水系統中的污水、濁氣及臭氣泄漏至建筑內。
(4)綠色建筑基本級的要求,如“規范”4.5.12條:大于10hm2的場地應進行雨水控制及利用專項設計,雨水控制及利用應采用土壤入滲系統、收集回用系統、調蓄排放系統。
(5)系統性與完整性要求,如“規范”4.4.3條:化糞池應設通氣管,通氣管排出口設置位置應滿足安全、環保要求。
3.2.2 “規范”未采用的現行強制性條文
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給水排水技術規范》(GB 50788-2015)3.6.1條:民用建筑與小區應根據節約用水的原則,結合當地氣候和水資源條件、建設標準、衛生器具完善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生活用水定額。本條是合理確定用水定額應綜合考慮的因素,因生活用水定額基本上是一些取值范圍,需根據工程所在地的具體水資源條件、政策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的選擇,故不再強制;3.7.6條:管道直飲水系統用戶端的水質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飲用凈水水質標準》(CJ 94)的規定,且應采取嚴格的保障措施。本條在“規范”報批稿中有“管道直飲水”一節,共3條,在住房城鄉建設部業務司審查“規范”報批稿時取消。
3.2.3 “規范”條文解讀
(1)在術語部分,本次明確了建筑給水排水系統的定義為建筑給水排水管道系統、給水排水設備及設施的總稱,即系統的概念最寬。
(2)為防止室外檢查井井蓋損壞或缺失時發生行人不慎跌落造成傷亡事故,對室外檢查井井蓋提出應有防盜、防墜落措施,如設置防墜落網等,且檢查井、閥門井井蓋上應具有屬性標識。
(3)為保證給水系統具有不間斷向建筑或小區供水的能力,“規范”中明確室外給水管網干管應成環狀布置;生活給水系統水泵機組應設備用泵,備用泵供水能力不應小于最大一臺運行水泵供水能力的要求。在執行時,除要求由城鎮管網直接供水管道成環布置或與城鎮給水管連接成環狀網外,對于區域加壓的小區室外給水管網也應布置成環狀網。有些建筑或小區的地下室外輪廓線與建筑紅線間的距離較小,給水加壓干管布置在地下室內,此種情況下,供水干管也應成環布置。建筑與小區室外給水管網干管要求布置成環狀布置除為提高供水安全性外,還有是為減少支狀管道,減少死水區,縮短水齡,保障供水水質。
(4)對于配水支管用水點處水壓大于0.2MPa時,應采取減壓措施,如設置支管減壓閥,并應滿足用水器具工作壓力的要求。5星級酒店等高標準建筑中一般都設有總統套房、行政樓層,衛生間設備中配置一些水力按摩龍頭,工作壓力要求在0.35~0.50MPa,對于這些特殊功能要求的設備,進水管壓力不需要再設減壓閥等設施減壓。
(5)我國水資源嚴重匱乏,用水形勢極為嚴峻,為貫徹國家節水政策,避免大量采用自來水對人工水景補水的浪費行為,規定非親水性的室外景觀水體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來水和地下井水。對于建筑內部為營造環境設置的一些景觀水景,如鏡池、疊流、溪流、涌泉等,可以采用自來水做為水源。為改善環境在室外設置的水霧射流造型,旱地噴泉等,因與人體接觸,是不允許采用中水做為水源的,應采用自來水。
(6)屋面雨水應有組織排放,可采用管道系統加溢流設施或管道系統無溢流設施排放,低層建筑可采取承雨斗排水或檐溝(推薦采用成品檐溝)外排水,將屋面雨水迅速、及時地排至室外地面或雨水控制利用設施和管道系統,不允許低層建筑屋面雨水散排。對于無法設置溢流口的建筑,屋面雨水全面由雨水斗排水系統排除,應優先采用雨水排水管道系統加溢流管道系統的排水方式。工程中有采用加大雨水排水系統的設計重現期,雨水全部由雨水排水管道系統排除,在低重現期,對于虹吸雨水系統會發生不能正常工作的情況,不建議采用。
(7)由于生活熱水在加熱制備、貯存,輸、配水過程中有可能滋生致病細菌,如嗜肺性軍團菌在實際熱水系統中的檢出,因此集中熱水供應系統應采取消滅致病菌的有效措施,使其水質標準符合行業標準《生活熱水水質標準》(CJ/T 521-2018)的水質要求。采取的措施有在熱水供水管道或回水管道上設置紫外光催化二氧化鈦(AOT)消毒裝置或銀離子消毒器等,也可采取系統定時升溫滅菌措施,即將水加熱器的出水問題定期升高到60~70°C,熱水系統高溫運行一段時間后水加熱器再恢復正常出水溫度。
(8)為保證游泳池、公共按摩池的池水始終處于既不形成水垢,也不具有腐蝕性的中性狀態,以提高池水的舒適度,節約各種化學品使用量,規定游泳池、公共按摩池應采取水質平衡措施,即控制pH值、總堿度、鈣硬度、溶解性總固體和水溫在最佳的范圍。pH值應控制在7.2~7.8,總堿度控制在60~200mg/L,鈣硬度控制在200~450mg/L,溶解性總固體不應超過原水的溶解性總固體+1 000mg/L。
(9)為解決建筑物內設有中水系統或雨水回用系統時,由于管道沒有做區分標識,當給水系統與中水系統的管道采用同一種管材時,外觀上不能將二個完全不同水質標準的系統區分,在建筑維修或改造時,造成給水管道與中水管道的錯接,發生飲用中水的問題,影響使用者的身體健康?!耙幏丁睂艿捞岢鲆胁煌瑯俗R的要求,并對常用的管道系統給出具體的規定:給水管道采用藍色環;熱水供水管道采用為黃色環、熱水回水管道應為棕色環;中水管道、雨水回用和海水利用管道應為淡綠色環;排水管道應為黃棕色環。
(10)對于采用非傳統水源做為沖廁用水、冷卻補水、娛樂性景觀用水時,規定應對非傳統水源的水質進行檢測。一些城市設有市政再生水管道,在其供水范圍內,建筑物的沖廁采用市政再生水做為水源,應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中沖廁的水質指標進行檢測。市政再生水的水質標準分為一級A標及一級B標,一級A的水質指標高于一級B,其水質項目中對嗅、濁度、總溶解固體、溶解氧、總余氯等無要求,達不到沖廁的水質標準,當采用市政再生水沖廁時,應設置水處理設備對市政再生水進行處理,達標后方可用于沖廁。
四、結 語
國家標準化改革工作已全面開展并實施,特別是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的推進,已初步形成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政府主導制定的全文強制性標準即技術法規的實施,將使標準真正成為對質量的“硬約束”,推動國家建設工程的高質量發展。
建筑給水與排水是城鎮給水排水系統的末端及起端,對合理利用各種水資源,減少對環境污染方面是最終的用戶與起始的控制單元,是城鎮節水的關鍵組成環節。建筑給水排水系統是保障城鎮居民生活的重要系統,是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水環境質量的必須設施, “規范”的實施對建筑給水排水系統充分發揮其功能及性能具有重要意義。本“規范”適用于建筑給水排水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對于全文強制性規范,在實施后需強化規范的宣貫工作,讓政府監督部門的執法者、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真正理解條文的含義,加強規范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才能實現規范的控制性底線要求。